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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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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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庆重建迎大庆 聚焦固原检察——记者眼中的固原绿色检察”采访团记者来到“党建工作全国先进单位”——彭阳县人民检察院,采访该院在“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引领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所取得的成果。
抓党建带来的新变化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8月18日,“记者眼中的固原绿色检察”采访第一站走进彭阳县任山河烈士陵园,记者党员们与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青年干警及羊坊村党员在任山河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十九大精神要点。
近年来,彭阳县检察院以“深入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谋发展”品牌创建为重点,推动党建与队建、业务高效融合发展。
上午10时,采访第二站来到该县古城镇羊坊村村委会,在这里彭阳县检察院党支部联合古城镇羊坊村党支部开展双进共建活动。古城镇羊坊村是彭阳县检察院帮扶村,也是回族聚居村,该村党支部也是彭阳县检察院党支部“双进共建”结对村,分别开展“宣讲政策促脱贫,城乡结对谋发展”和“树文明乡风 促精准扶贫”等党建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走访摸底、宣讲政策、出谋划策、建档登记、慰问、结对共建,交流探讨如何发挥村党支部和党员在脱贫工作进入攻坚期的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头作用,听取党员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
古城镇羊坊村党支部书记马占华说,自从结对帮扶后,县检察院干警和我们村的困难群众成了亲戚。县检察院出资3万元,帮助村上建立了党员活动室,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四,村里党员去检察院,或者他们来到村上,请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帮助我们规划致富良策。
检察建议保护家园环境
“这地方几个月前还是一个垃圾堆,通过我们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后,垃圾场变身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11时,记者走进彭阳县茹河滨河公园,彭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石永忠指着眼前的小公园说。
今年3月份,彭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县城富阳大桥北面300米处的茹河生态园西面河滩有排污现象,污水已自然形成渗坑散发刺鼻气味,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可能造成茹河水体污染。4月8日,彭阳县检察院立案审查后,向县城管局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严查茹河生态园污水排放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县城管局调查确认,该处污水为附近住户生活污水井外溢所致,原因是先前建设的污水提升泵站拆除后,住户产生的污水无法进入城市污水管网。针对存在的问题,彭阳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城管、水务等相关部门现场办公,解决附近住户的生活污水外溢问题,对污水井外溢现场进行平整填埋,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一个多月后,该处河滩排污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上午11时40分,记者们来到彭阳县舒康口腔医院,该院医护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他们新安装的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将诊疗中产生的医疗污水通过臭氧消毒处理后排入下水道,不会造成污染。
今年3月开始,彭阳县检察院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情况调查发现,县城内的口腔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违规排放医疗污水。对此,彭阳县检察院立案2件关于对医疗污水违规排放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5份。彭阳县卫计局、建环局、城管局就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环境管理专项整治医疗废弃物的通知》,开展污染物防治、医疗污水监测等一系列整改活动。彭阳县检察院随后回访发现,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已安装完毕并能正常工作,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污水都通过臭氧消毒杀菌处理后再排入下水道。
彭阳县检察院办理医疗污水违规排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宁夏地区首例。
“一站式”关护救助未成年人
“虽然我儿子犯了法,但是检察院对我这两个孙子却关心备至……”8月18日下午,彭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石永忠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被救助家庭贾大爷手中。
2018年春节前夕,彭阳县某乡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丈夫将妻子杀死。彭阳县检察院办案时发现被害人两个年幼的子女目睹了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不仅心灵遭受重创,生活无经济来源。父亲被公安机关带走,母亲死亡,两个年幼的孩子无人监管。
走访慰问期间,发现被害人家属于该村精准扶贫户,在与其爷爷、叔叔沟通,详细了解了其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情况以及孩子情绪反应,并决定对被害人子女给予“一站式”关护救助,彭阳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将两个孩子确定为事实孤儿。经过民政部门审核后,给孩子们每人每月发放531元经济救助,并为两个孩子申请了一次性临时急难救助款3000元。随后,彭阳县检察院监督两个孩子居住辖区乡政府与其爷爷签订临时救助协议,待彭阳县福利院建成后,视情况将两个孩子送至福利院集中抚养。
据彭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秦春介绍,彭阳县检察院主动全面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拓宽法律监督渠道,延伸检察职能触角,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与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彭阳县委员会联合会签了《彭阳县刑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关护救助办法(试行)》,为刑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提供高效便捷的关护救助,以保障其正常学习生活。
截止目前,该院共办理此类救助案3件6人,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其中刑事被害人孙某未成年子女关护救助案获评全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彭阳县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海凤林说,近年来,在自治区民政厅和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拨付专项资金600万,在121个行政村建设儿童之家。同时自治区财政拿出56万,县上配套138万为156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配备1名专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人员。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中小学校,建立儿童之家,配备专职或兼职老师开展关爱保护活动。
将农民工讨薪导入司法程序
“3年了,老汉我腿都快跑断了,都没有讨回血汗钱,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谢谢你们!”8月18日,今年已经60岁的农民工王玉特别来到彭阳县检察院,对帮助过他的检察官致谢。
从2015年开始,家住彭阳县王洼镇的王玉老人先后在该县一处建筑工地打零工,被拖欠7500多元工钱,王玉拿着一张欠条四处奔波,讨要无果。今年3月26日,他来到彭阳县检察院求助。接到求助后,该院联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向县法院下发支持起诉书。经过努力,不到一个月,王玉老人终于拿回了包工头拖欠已久的工钱。
2017年以来,彭阳县检察院积极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制定并下发实施《彭阳县协助农民工讨薪工作制度》,共同建立协作配合联动机制,将农民工讨薪案例导入司法程序,让农民将一纸欠条变成调解书、判决书,使得农民工讨薪有了法律保障。
2017年11月以来,该院已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46件,共涉及49人45万余元劳务报酬追讨。已向彭阳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46份;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以支付令、调解、判决形式结案33件,帮助农民工讨回薪资33万余元,其余13件正在法院审理中。督促县人社局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1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记者 石卿)